climb up a tree:说的是爬到树上去。
climb a tree:说的是爬树,至于是否爬上去则丝毫不知道,完全可以是在树根那儿蹭。
其实,语言这种东西,什么算对,什么算错,实在很难说。其实he don''t 算错,也就只在教科书上,随便去和没受过良好教育的黑同志讲两句,您就会听到什么语法错误人家都犯,连It don''t matter都有本事说出来。那当然是错误的,但却是人家祖祖辈辈使用的活语言,遮莫您这外国人从教科书上学来的第二语言,还比人家强?
没怎么受教育的同志讲的英文,最常见的错误有以下几种:
一、时态弄错,最典型的就是“it don''t matter.” “You ain''t know shit.”
二、双重否定:最典型的就是 “You ain''t know nothing”,正确的应该是“You don''t know ANYTHING”,或“You know NOTHING”, 不能同时在动词和名词都使用否定。
三、使用形容词作状语。如: “He ain''t speak English proper”,正确的应该是properly。
问题是,这些错误,连受教育的人都会说。撒切尔夫人去访问美国,在其著名演说中说: “To those gentlemen, we will say:‘You ain''t know nothing yet! ’” 那最后一句话是她学着美国口音说出来的,因为英国人并不说ain''t,即使社会下层也不说,老美也知道这点,于是当场哄堂大笑,继而掌声雷动。所以,连首相都这么说,似乎也无法说人家错。
当然这也不算什么,好莱坞电影上,某警察用枪指着罪犯的脑袋说:“Now, you listen, and listen good!”这种烂话,根本就无法让英国人容忍,因为good 乃是形容词,他们只会说listen carefully,连listen well 都不用,尽管后者在语法上是正确的。
或许就是这些原因,使得英国人非常看不上老美的英文,动不动就说: “But they are Americans. They don''t speak English at all!”
但问题是, 老美或许没他们graceful, but much more wealthy and powerful,而正误常常是金钱决定的。
好莱坞电影席卷并霸占英国市场的结果,是用美国粗汉的烂英语传染了英国绅士。现在如果你问英国人,“OK”这词到底是美语还是英语,他们绝对只会说是英语,不知道那其实是老美发明的。过去英国人不说“ I don''t have a house”,那是老美的说法,而是说“ I have not a house”,但现在跟老美说的一模一样。过去英国人说“I shall do sth”, 现在也跟老美一样说“ I will do sth”。过去他们认为“If I was you”错了,应该是“if I were you”,但现在也接受了这种说法。
类似地,用形容词作状语的倾向似乎也已经有限地入侵了英国的知识界。现在他们也说“call someone direct”,而不是“call some directly”。当然,总的来说,他们还在坚守这堡垒,知识分子对这种语法错误一般很敏感。
另一个问题是以like代替as作连接词。Like本来只能作介词,不能作连接词,但老美把它用成了连接词,完全取代了as。英国人现在也从好莱坞电影上传染了这毛病。如果你告诉他们:“I like my car like I like my girl”是错的,正确的应该是“I like my car as I like my girl”,则他们只会礼貌地说:“Oh really? I didn''t know that. Thank you for telling me.”但那不过是客气罢了,他们根本就不认为那是错的。如果对方是熟人,还难免调侃一下:“Your English is better than mine.”
最后一个问题是everybody 以及nobody这两个代词。大家从语法书上学的是,它俩都是单数第三人称,所以所跟谓语动词必须符合这一条。可惜没受过教育的常常用do, don''t, ain''t。这还不说,现在就连知识分子也对后面跟的物主代词错误熟视无睹了。例如 下面这广告:
It is the time everyone has THEIR own mobile phones.
这里的语法错误一目了然:既然主语是单数第三人称,怎么能用their呢?只能是his or her才对牙?但问题是,所有的人,就连知识分子在内,都认为这种用法一点都没错。不信你去问问身边的鬼子。
这结论就是,语言是活的东西,只有一个规则,那便是“约定俗成”,一开头可能是错句子,但用的人多了,便也就成了对的。过去已经有过了大量例子,例如经典英语都说“It''s I”,现在无论英美都说“It''s me”。你要说“It''s I”反倒是错的。“He is taller than me”也一样,正确的说法原是“He is taller than I am”,它跟“It''s I”命运的区别只在于,后面这种经典说法至今尚未认为是错的。:)
climb a tree:说的是爬树,至于是否爬上去则丝毫不知道,完全可以是在树根那儿蹭。
其实,语言这种东西,什么算对,什么算错,实在很难说。其实he don''t 算错,也就只在教科书上,随便去和没受过良好教育的黑同志讲两句,您就会听到什么语法错误人家都犯,连It don''t matter都有本事说出来。那当然是错误的,但却是人家祖祖辈辈使用的活语言,遮莫您这外国人从教科书上学来的第二语言,还比人家强?
没怎么受教育的同志讲的英文,最常见的错误有以下几种:
一、时态弄错,最典型的就是“it don''t matter.” “You ain''t know shit.”
二、双重否定:最典型的就是 “You ain''t know nothing”,正确的应该是“You don''t know ANYTHING”,或“You know NOTHING”, 不能同时在动词和名词都使用否定。
三、使用形容词作状语。如: “He ain''t speak English proper”,正确的应该是properly。
问题是,这些错误,连受教育的人都会说。撒切尔夫人去访问美国,在其著名演说中说: “To those gentlemen, we will say:‘You ain''t know nothing yet! ’” 那最后一句话是她学着美国口音说出来的,因为英国人并不说ain''t,即使社会下层也不说,老美也知道这点,于是当场哄堂大笑,继而掌声雷动。所以,连首相都这么说,似乎也无法说人家错。
当然这也不算什么,好莱坞电影上,某警察用枪指着罪犯的脑袋说:“Now, you listen, and listen good!”这种烂话,根本就无法让英国人容忍,因为good 乃是形容词,他们只会说listen carefully,连listen well 都不用,尽管后者在语法上是正确的。
或许就是这些原因,使得英国人非常看不上老美的英文,动不动就说: “But they are Americans. They don''t speak English at all!”
但问题是, 老美或许没他们graceful, but much more wealthy and powerful,而正误常常是金钱决定的。
好莱坞电影席卷并霸占英国市场的结果,是用美国粗汉的烂英语传染了英国绅士。现在如果你问英国人,“OK”这词到底是美语还是英语,他们绝对只会说是英语,不知道那其实是老美发明的。过去英国人不说“ I don''t have a house”,那是老美的说法,而是说“ I have not a house”,但现在跟老美说的一模一样。过去英国人说“I shall do sth”, 现在也跟老美一样说“ I will do sth”。过去他们认为“If I was you”错了,应该是“if I were you”,但现在也接受了这种说法。
类似地,用形容词作状语的倾向似乎也已经有限地入侵了英国的知识界。现在他们也说“call someone direct”,而不是“call some directly”。当然,总的来说,他们还在坚守这堡垒,知识分子对这种语法错误一般很敏感。
另一个问题是以like代替as作连接词。Like本来只能作介词,不能作连接词,但老美把它用成了连接词,完全取代了as。英国人现在也从好莱坞电影上传染了这毛病。如果你告诉他们:“I like my car like I like my girl”是错的,正确的应该是“I like my car as I like my girl”,则他们只会礼貌地说:“Oh really? I didn''t know that. Thank you for telling me.”但那不过是客气罢了,他们根本就不认为那是错的。如果对方是熟人,还难免调侃一下:“Your English is better than mine.”
最后一个问题是everybody 以及nobody这两个代词。大家从语法书上学的是,它俩都是单数第三人称,所以所跟谓语动词必须符合这一条。可惜没受过教育的常常用do, don''t, ain''t。这还不说,现在就连知识分子也对后面跟的物主代词错误熟视无睹了。例如 下面这广告:
It is the time everyone has THEIR own mobile phones.
这里的语法错误一目了然:既然主语是单数第三人称,怎么能用their呢?只能是his or her才对牙?但问题是,所有的人,就连知识分子在内,都认为这种用法一点都没错。不信你去问问身边的鬼子。
这结论就是,语言是活的东西,只有一个规则,那便是“约定俗成”,一开头可能是错句子,但用的人多了,便也就成了对的。过去已经有过了大量例子,例如经典英语都说“It''s I”,现在无论英美都说“It''s me”。你要说“It''s I”反倒是错的。“He is taller than me”也一样,正确的说法原是“He is taller than I am”,它跟“It''s I”命运的区别只在于,后面这种经典说法至今尚未认为是错的。:)
eh, sms me more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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